在陈老师的《不良资产清收和处置》课程中,有讲到不良资产经营的历史和现状,包括金融不良资产的剥离:
第一轮 1999-2000年:国有银行首轮注资+不良剥离
我国第一轮大规模不良资产经营始于1999年;1997年底,四大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仅3.5%,远低于巴塞尔协议8%的最低要求。1999年,财政部注资、央行再贷款、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——东方、华融、长城、信达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大AMC;到2000年8月底,四大AMC先后完成1.4万亿不良贷款的剥离与收购工作,使得四大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了超过10个百分点。当时,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未形成,相当部分的不良贷款来自于地方政府干预、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。
第二轮2004-2008年:国有银行股改、二次注资+不良剥离
截止2002年末,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仍高达2万亿元,不良率达到23.11%。为了配合四大行的改制上市,四大AMC于2004-2005年、以及2008年对四大行的不良贷款再次进行大规模剥离。
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从2003年的2.54万亿下降至2008年的0.56万亿,不良贷款率从19.6%下降到2.42%,资本充足率从3%上升至11.3%。四大行均成功实行了股份制改造,获得后续长远发展的基础。
现在:第三轮?
可以说,前两轮不良处置很大程度上是补交经济转轨和改革的成本;而这一次,经济持续下行、产能过剩、杠杆高企带来的新一轮不良处置已拉开序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