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条 为了规范对于无形资产的目录管理,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,结合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的实践,特编制本制度。
第2条 无形资产的分类
1.自创类无形资产,包括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、著作权、商誉等。
2.外来类无形资产,包括外购的专利权、土地使用权和无偿获得的无形资产等。
第3条 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针对公司无形资产现状,建立无形资产的目录,样表如下。
无形资产目录
项目 | 取得方式 | 取得时间 | 原始成本 | 入账价值 | 摊销方法 | 摊销期限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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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条 无形资产目录的登记
1.资产管理部应由专人负责无形资产目录的登记。
2.登记应及时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5条 无形资产目录的更新
资产管理部应根据无形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,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、评估、摊销等业务,及时更新无形资产目录。
第6条 无形资产目录的保管
1.无形资产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无形资产目录。
2.无形资产管理部经理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目录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指示相关人员进行纠正。
第7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拟定,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。
(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