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句老话,叫“男怕选错行,女怕选错郎”。当然,这是从前。现在不怕了。选错行可以改行,选错郎也可以离婚么!不过,改行毕竟费事,离婚也很麻烦。能不改不离,最好。读书也一样。读书当然不等于娶妻嫁人,非得“从一而终”,一辈子厮守不可。换一种书或一类书来读,也不像离婚改行那么困难,更没有什么道德问题。但这决不等于说读什么书是无所谓的。书的意义,有时比配偶还重要。因为一个人一旦养成了读书的习惯,往往就终身爱读甚至只读某一类书。这些书会影响他一辈子,甚至决定他走什么样的道路,有什么样的思想等等。即便书不等于偶,至少也近于友吧?读什么书,也就是交什么人。古人云:“不知其人而视其友”。依我看,也无妨说“不知其人而视其书”。如果架上多为有思想有品位有分量的著作,自然“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”。相反,如果终日里尽读些不三不四的玩意,则其人也难免会有些不三不四。不是说他人品一定不好,至少其品位就很可疑。人总是愿意有些品位的。提高修养和品位,也是不少人读书的目的和动机之一。这就要有所选择。选择也不易。谁来选,怎么选,都是问题。那么,自己来选又如何?也很困难。一个人,如果从来就没读过书的,他怎么知道该挑哪类书、哪种书、哪本书?要想学会选择,而且选得不离谱,除非他读过很多。其实答案也就在这里:要学会选书,必先多读书。观千剑而后识器。判断力和鉴赏力都是从实践中产生出来的,读书也不例外。因此,初读书时,最好什么书都读,就像结婚之前先广交朋友,然后再从容选择一样。不要才见了一个,便忙不迭地“定了终身”。树木后面是森林。一叶障目尚且不可,如果那“叶”还是败叶,岂不更糟?书读得多了,就有了选择。这倒不是说从此就只读一种书或一类书了。周国平先生说:“读书犹如交友,再情投意合的朋友,在一块耽得太久也会腻味的”(《人与书之间》)。其实岂止是会腻味,只怕还会造成思想的偏颇和心胸的狭窄,大非所宜。所谓“有了选择”,只不过是有了品位;所谓“有了品位”,也不是说从此只读“雅”的,不读“俗”的,而是说有了判断力和鉴赏力,知道好歹了。好歹和通常所谓雅俗不一回事。自命风雅者,往往其实是“恶俗”;向为专家学者流不屑一顾的“俗物”,却没准反倒“大雅”。是雅是俗,全看你有没有品位。没有品位,便是《浮士德》或《红楼梦》,也能让他讲得俗不可耐。品位只能来自阅读的经验。读得多了,自然也就知道好歹。这就要博览群书。而且那“博览群书”的“博”,还不仅是数量的“多”,更是品种的“杂”。朱光潜先生说:“你玩索的作品愈多,种类愈复杂,风格愈纷歧,你的比较资料愈丰富,透视愈正确,你的鉴别力也就愈可靠”(《文学的趣味》)。所以,终身只读一种书或一类书是不妥的(哪怕这些书确实品位高雅)。它虽然能造成品位的纯正,却也难免趣味的偏狭。